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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财政拨付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寄宿生住宿费9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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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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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就学问题,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五原县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寄宿生住宿费补助资金政策,目前,五原县财政及时拨付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寄宿生住宿费补助资金91.4万元,补助标准每生每年500元,共1833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从中受益。(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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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财政局积极投入资金70万元

加快五原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  

  广播电视是一个高投入的行业,特别是设备方面,更新快、易老化,为了提升宣传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群众文化生活,截止目前,财政局积极投入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资金70万元,用于五原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最需要的地方。

  资金的使用改善了广播电视新闻中心的采编设备,为进一步提高节目采、编、播的质量,保证新闻宣传工作的时效性和节目传输的安全性,提高广播电视播出的视听效果起到了积极作用,使五原县农村牧区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五原县财政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168.3万元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线长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中等职业学校实行以国家助学金政策为主的资助政策体系,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教育公平、推动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和长期制度设计。为了确保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建立了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体系和管理队伍,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改变资助对象、缩小资助范围、降低资助标准。截止目前,县财政拨付资金168.3万元,资助人数1684人,确保国家助学金经费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五原县财政局及时拨付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369万元  

  科学规范义务教育资金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的关键环节,为使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充分地接受义务教育,促进五原县义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按照国务院确定“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的实施”原则,五原县及时落实拨付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369万元,补助标准具体为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五原县开始2017年乡镇植树造林核查工作  

  根据县政府的安排,由林业局、审计局、县委政府督查室、财政局等四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2017年各乡镇租地绿化建设工作开始核查。

  截止9月25日,已经完成了对各乡镇申报的租地绿化建设项目的报表、植树清册、植树绿化位置示意图等的内业复核检查。经过初审,今年隆兴昌镇、塔尔湖镇、套海镇、新公中镇、天吉泰镇、复兴镇、胜丰镇、银定图镇、和胜乡九个乡镇和丰裕办事处、防沙林场等单位共完成绿化面积22685.77亩,其中:农户完成绿化面积21667.2亩,集体完成绿化面积1018.57亩。

  按照县政府的要求,从10月9日开始,对各乡镇的绿化情况进行实地外业核查,今年核查比例为100%。(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来源:市财政局     编辑:杨敬